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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沈阳举行

[日期:2008-06-03]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佚名 [字体: ]

 

  日前,省政府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沈阳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岳,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政高出席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前,张文岳、陈政高会见了前来出席签字仪式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经理李长印。张文岳在会见中说,我省港湾条件优越,深水岸线资源丰富,积聚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船舶工业产业集群。我们将把发展船舶工业作为振兴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原材料和产业基础优势,依托渤海深水岸线,大力发展船舶和海洋工程及配套产业,加快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沿渤海船舶工业带,全面提升我省船舶工业综合竞争力。为此,我们将继续围绕大型船舶企业和重点项目大力发展配套工业,拉长产业链和产品链,进一步发挥产业聚集效应。积极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加强技术创新,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动技术成果转化,着力引进培养急需的各类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加快发展我省船舶工业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完善各类优惠扶持政策,为我省船舶工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希望双方以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扩大合作规模,在互利共赢中实现共同发展。

  陈政高在签字仪式致辞中代表省委、省政府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多年来给予辽宁的支持和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他说,这次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辽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标志着辽宁船舶工业的发展迎来了又一个春天。中船重工实力雄厚,创造了新中国船舶工业的许多个“第一”。这次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成为我们今后共同发展、共同前进的一个新起点。辽宁省委、省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船重工的发展,将继续着力推进辽宁船舶工业加快发展。相信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在辽宁建设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的船舶工业基地。

  陈政高、李长印分别代表省政府和中船重工在合作协议上签字。根据协议,省政府与中船重工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造修船及配套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是:共同建设造修船基地和船舶配套产业基地,建立以大连、葫芦岛地区为主,丹东、锦州等地区为辅的造修船业和配套业协调发展的世界级船舶制造业集聚区;加快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提高产品配套能力和水平,鼓励发展船舶电子产业;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积极寻找合作开发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合作,共同研发、共同持有科研成果;合作发展辽宁地方船舶工业;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开展技术成果转化合作,以多种形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开展贸易合作和技术信息交流。

  副省长刘国强主持签字仪式,中船重工副总经理董强、吴强,大连市市长夏德仁出席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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