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岫岩县“五项举措”实现设施农业跨越式发展

[日期:2008-08-25]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字体: ]

 

  近年来,岫岩县政府结合本县实际,将发展设施农业作为今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支撑点,采取“五项措施”,举全县之力,发展设施农业,取得了显著效果。2008年,岫岩共发展设施农业1万亩,到年末预计实现产值15.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58.6%。

  一是坚持社会化运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岫岩县政府本着以社会资金为主、政府扶持资金为辅的原则筹措设施农业小区建设资金,积极引导扶持县内外工商企业或集团从事设施农业开发,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龙头企业参与县内设施农业建设中来,鼓励设施农业大户进行规模化开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设施农业。同时集中县内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省市扶贫资金、土地整理资金向设施农业倾斜。水务、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对设施农业小区实施项目配套。

  二是科学规划,实行规模化发展。岫岩县政府按照发挥优势、设施配套、形成规模、突出效益的原则,调整、优化设施农业生产布局,科学制定设施农业小区建设规划,根据不同的生产内容和区域特点,由农口部门具有针对性地制定建设计划和技术标准,实行集中连片开发,少占或不占好耕地。同时扩大农户建设和经营规模,五年后力争设施农业达到10万亩以上,解决农民只能脱贫不能致富的问题。

  三是积极引导土地流转,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土地调整是设施农业小区建设首要条件,岫岩县政府鼓励农民在自己承包土地上发展设施农业,支持农民采取土地入股参与设施农业建设。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转出土地。鼓励农民建立跨区域设施农业合作社,逐步实现规范管理,推进设施农业的生产、销售、加工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是培育产业化企业,提高企业运作比重。岫岩县政府积极推进“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建立设施农业生产基地,促进企业与基地农民结成利益联合体,培育现代农业生产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不断延长产业链,统筹安排设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使产、供、销相互衔接,促进设施农业经营水平不断提高,依靠龙头企业,积极打造设施农业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及省级和国家级知名品牌等品牌体系,通过创建名牌来提升本地区设施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五是强化技术服务,提高企业和农民科技水平。岫岩县政府结合设施农业发展的要求,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强化设施农业技术服务的力度,优化人员结构,全面提高技术人员的科技素质。对新建设施农业的小区从规划设计开始,逐区指导,跟踪指导,逐户、逐棚指导,做到高起点、高效益。同时通过技术培训,编写发放设施农业生产技术规程,试验、示范、现场指导等方式指导设施农业小区建设,选择适宜本地特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种,引入成功的技术成果应用于设施农业生产上,并加强区域性种苗繁育中心建设,提高统一供苗能力,提高育苗质量;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以“网上农业工程”为突破口,不断提高生产基地的信息化水平。


阅读:
录入:范靓靓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岫岩县狠抓节能减排打造“绿色工业”
下一篇:岫岩出台社保扩面征缴新举措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限会员登陆后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