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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政协委员视察档案工作

[日期:2008-09-09]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字体: ]

 

  8月29日,在《档案法》颁布纪念日前夕,本溪市政协主席姚和松率部分该市政协委员对本溪市档案工作进行视察调研。本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焕秋参加了视察活动。

  本次视察调研是年初本溪市政协常委会确定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本溪市依法治档工作,更好地促进全市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委员们先后视察了本溪市档案馆、市房产档案馆和南芬区档案馆及南芬区金坑村、赵家村、郭家办事处档案工作。

  在听取汇报和实地考察后,委员们各抒己见,提出许多建议和意见。大家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档案法》,档案工作领域不断拓宽,档案服务卓有成效,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彰显活力,全市档案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本溪做出了积极贡献。

  姚和松充分肯定了全市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今后加强政府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再上新台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大力加强档案宣传,广泛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二是要增加财政投入,努力改善档案基础设施条件和工作环境,特别是该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已多次列入近几届政府制定的发展规划,迫在眉睫,应尽快抓紧落实;三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指导和检查力度,加强档案法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着重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有企业转制和民营企业建档等几方面服好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保障;四是加大档案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档案工作者综合素质,努力建设好一支精干的干部队伍。

  本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焕秋在听取了本溪市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后发表了讲话,他说,本溪市政协历来对本溪市档案事业高度重视、十分关心、积极支持,对于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本溪市政府与档案局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要争取将本溪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列入明年的财政预算,对国企转制企业档案处置工作也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使档案事业与本溪市的社会发展相适应。

  本溪市档案局局长孙诚、副局长宋大欣等陪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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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范靓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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