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扎实实推进中俄地区合作
--在中俄边地贸常设工作小组第八次会议上的发言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副司长 王化江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今天,很荣幸在俄布拉戈维申斯克市,参加中俄边地贸常设工作小组第八次会议,与各位同仁一起就推动中俄经贸合作,特别是地区合作进行交流。
自2007年3月,胡锦涛主席访俄期间两国元首会晤达成了加强中俄地区合作的重要共识以来,中方认真落实高层互访成果,组织有关部门和地方率先完成了《中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并与俄地区发展部共同举办了中俄地区发展战略协调研讨会、地区合作圆桌工作会,以及参与中俄边地贸常设工作组等活动。今年以来,中俄磋商会晤频繁。
今年 3月初,俄方对《规划纲要》不仅在跨境基础设施、口岸、通道建设、发展旅游、人文合作等进行了回应,而且提出了一批涉及资源及加工、建材建筑和能源等领域的地方合作重点项目,增加了地区环保合作内容。中方组织进行了认真研究,与俄方在莫斯科举行了磋商会谈。参照双方文本,认真、坦诚地交换了意见,形成了比较广泛的共识。双方就此分别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地区合作内容。就在这次会议前,我们再次举行了工作磋商,完成了《规划纲要》文本的确认工作,并商定了下一步工作安排,近期完成《规划纲要》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年内高层会晤时予以批准或签署。大家看到,这也是今年6月《中俄元首莫斯科会晤的联合声明》的要求。
深化中俄地区合作,特别是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合作,拥有良好的条件与基础,也面临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前景。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双方抓住机遇,消除发展障碍,实现经济互补,深化地区合作,造福于两国地方和人民,是我们共同面临的一项重要使命。我愿借此机会,就我们关心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继续深化中俄互信。中俄具有高度的政治互信,而且应该扩大到其他领域。互信是深入开展合作的前提。中俄互为最大邻国,两国关系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是很正常的,我们要以平常心来对待,努力增信释疑,不要相互猜忌,更不能搞政治化的炒作。双方要本着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对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逐步加以解决。中国是负责任、重诚信的国家,中国的发展不会对任何人构成威胁。中国不会忘记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前苏联的帮助,真心希望俄罗斯不断强大起来。同时,也希望中国的发展和繁荣,给俄罗斯提供合作和发展的机遇。
第二,扎实推进地区合作。中俄地区合作《规划纲要》,是落实两国元首重要共识,协调地区发展战略,衔接地区发展规划的具体体现,对毗邻地区合作进行了整体布局和统筹规划。中俄两国地域辽阔,毗邻地区资源禀赋各具优势,合作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但存在着"重政轻经、上热下冷"的现象,投资合作还有一些障碍。今年6月,两国元首批准的《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以及将在年内批准的中俄地区合作《规划纲要》,将成为促进和确保两国经贸关系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两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推动两个《规划纲要》的实施。
第三、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作为共同面向东北亚、彼此关联度高的中俄毗邻地区,应该共同构建大交通、大流通、大市场的格局,实现交通运输的互联互通,形成双边运输通道和多边国际运输网络。改变中俄作为睦邻友好国家,却在黑龙江省3000多公里界江上,尚无一座桥梁的奇怪现象。因此,双方要尽快启动跨境大桥、通道、口岸等项目的建设,营造人员交往和货畅其流的便捷交通运输环境,加深两国地区经济融合。同时,加强地区重点项目合作。双方选择规模大,带动作用明显,能够发挥各自优势,建设条件已经具备的投资合作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和推进。通过一个重点项目,形成一条通道,带动一个园区发展,充分发挥辐射效应。
第四,完善地区合作法律。梅德韦杰夫总统访华时曾表示,双方应加强在地区合作领域建立法律基础的工作,对此我们持积极态度。为完善这个法律基础,两国立法机构要根据地区合作的需要和发展,及时制定新法律并签署新协定,规范双方企业投资合作行为,并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十分关注中俄边(跨)境合作区的法案,因为这已经影响了双方边(跨)境合作的开展。此外,双方在加强执法合作,打击非法移民、跨境犯罪和执法腐败,彻底解决"灰色清关"等非正规贸易方式,依法保护对方经商、劳务、投资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同时,也应进一步扩大开放,从发展的角度出发,去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为加强地区合作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投资环境。
当前,中俄两国都处于社会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关键时期,共同面对艰巨的发展任务和严峻的国际环境,需要双方携起手来,共同应对挑战。让我们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迅速发展同时,进一步增进双方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交流,不断扩大和深化地区各领域合作,积极推动地区合作项目的实施,努力实现两国的共同发展和经济繁荣。(综合处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