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关于报送我省企业上网推介材料的通知

[日期:2007-07-24] 来源:辽宁省振兴办  作者:范亮亮 [字体: ]

 

各市振兴办(发改委):

 

为了全面反映我省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振兴东北战略所取得的重要进展,充分发挥“辽宁振兴网”展示企业风貌,推动对外合作的社会宣传作用,我办决定从今年八月份开始,集中在辽宁振兴网的招商项目、企业风采两个栏目中对我省的对外招商项目和企业给予宣传和推介,请各市振兴办做好招商项目及企业推介材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⒈上网企业选择:辽宁省辖区内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上的、具有良好信誉及知名度的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拥有合法经营手续、其产品具有代表性、良好发展前景及需要通过媒介对外宣传的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

⒉上网招商项目选择:各市确定的当年对外招商项目没有纳入市招商项目的中、省直企业招商项目可直接向省振兴办报送其他有上网推介愿望的企业可与所在市振兴办联系,通过市振兴办向省报送有关材料。

⒊报送方式:各市振兴办负责收集汇总本市的推介材料,审查把关,每个材料均请注明是企业展示还是招商项目,并以电子邮件和文件方式报送到省振兴办综合组。

⒋上网发布时限:我办对各市报送的推介材料采取随收随发和及时更新的方式上网,各市集中一次上报或分批上报均可。

⒌各市振兴办对上报推介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推介文稿的主要内容

⒈企业展示材料主要内容:企业展示材料应以文字和图片为主。文字内容包括:企业概况(成长历程、资产情况、人员情况、生产经营范围等)、研发制造水平、产品推销、对外合作意向、联系方式、企业网址等。图片材料至少5幅,像素为500*375 ,能体现企业文化及产品、研发水平的优质图片。

⒉招商项目材料主要内容: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市场前景预测、经济效益分析、投资回收期等;合作方式及条件;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资产及产品销售情况等;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名称和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传真、电子邮箱、企业网址等。

⒊上报的推介文字稿应以WORD形式体现,宽度以A4纸横向打印为范围,以便下载。

三、工作联系

为加强省振兴办与各市振兴机构的政务信息沟通,请各市振兴办(发展改革委)确定一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作为振兴工作政务信息员,并将其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于8月5日前报省振兴办综合组。

省振兴办综合组联系人:范亮亮

联系电话:02486891345,接收信箱:lnzxb@lndp.gov.cn

辽宁振兴网(WWW.LNZXB.GOV.CN

 

 

 

 

 

2007  7 25

 



阅读:
录入:admin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关于编辑制作《振兴中的辽宁》系列宣传画册的通知
下一篇: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批复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限会员登陆后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