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通知)
辽委〔2004〕12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为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推动我省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方针、政策研究审定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决策及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闻世震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文岳 省委副书记、省长
成员:郭廷标 省政协主席
王万宾 省委副书记
骆琳省 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许卫国 省委常委、副省长
高国珠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国强 副省长
鲁 昕 副省长
赵新良 省政协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单设机构,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专项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对各市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进行指导、论证、综合平衡和衔接研究提出辽宁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辽宁老工业基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协调重点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做好各个行业发展推进小组的情况通报和综合衔接工作,配合各个行业发展推进小组开展工作综合汇总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进展情况,协调处理一般性、综合性问题,负责向领导小组提出研究议定的重大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与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工作,承办其交办的事项。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仲跻权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主任:李戈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张耀军 省经委主任
张德祥 省教育厅厅长
魏文铎 省科技厅厅长
邴志刚 省财政厅厅长
赵国红 省人事厅厅长
姜作勇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大操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正刚 省建设厅厅长
郑玉焯 省交通厅厅长
李 兵 省信息产业厅厅长
刘 铭 省中小企业厅厅长
万福民 省农村经济委主任
仲 刚 省水利厅厅长
王文权 省林业厅厅长
李洪彦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陈晓琨 省外经贸厅厅长
赵颖奇 省商业厅厅长
彭益民 省文化厅厅长
王德庆 省国资委副主任
董树奎 省国税局局长
张玉文 省地税局局长
杜秋根 省环保局局长
李厚朴 省广播电视局局长
方晓林 省统计局局长
蔺晓刚 省国防科工办主任
葛乐夫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于宝国 省总工会副主席
宋兴国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
王占柱 沈阳铁路局局长
赵首先 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的主要目标,推进重点行业加快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在省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下暂设7个行业发展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具体如下:
1.石化行业发展推进小组,由郭廷标同志负责
2.政策环境发展推进小组,由王万宾同志负责
3.基础设施发展推进小组,由许卫国同志负责
4.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推进小组,由高国珠同志负责
5.装备行业发展推进小组,由刘国强同志负责
6.信息行业发展推进小组,由刘国强同志负责
7.冶金行业发展推进小组,由赵新良同志负责。
推进小组为非常设临时工作机构,其组成人员由省委组织部协调各推进小组负责人共同研究确定,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各推进小组要于6月中旬前组建完毕,并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抓紧开展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重点对“两大基地”和“三大产业”的发展进行前瞻性、战略性研究研究提出产业集群的发展方向、政策和措施对各相关行业的长远发展同全省“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相结合进行科学性、系统性研究及时向省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提交需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经常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其具体任务是:对国内外同类行业的动态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研究提出我省相关行业的发展目标、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研究提出调整、改造和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以及做大做强的骨干企业名单组织推进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04年5月21日
主题词:机构 干部 辽宁省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共印570份)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2004年5月24日印发
